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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以召开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执委会为契机,充分发挥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民营经济政策,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两个健康”。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观英烈纪念馆,召开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执委会。
二是加强政治引领。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结合今年人大、政协换届工作,把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年底前完成。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企业家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统战理论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三是多渠道服务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区级领导服务企业制度(试行)》,联系领导和责任部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填报“区级领导服务企业月访登记表”。深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完善全区民营企业家动态数据库、代表人士数据库、玉溪籍市外企业等数据情况。是落实部长及分管领导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话制度,了解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排忧解难。
四是提升建言水平。开展“部长有约”活动。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联谊座谈会,围绕江川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滨湖花园城市建设考察调研、联谊座谈,广泛听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建言献策能力,助力江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整治“四风”。绷紧廉政教育之弦,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助廉,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年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警示教育。
六是推进光彩事业。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扶贫帮困等公益事业,按要求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捐资助学等活动,做好临时性捐款捐物工作。
七是当好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引路人”。深入推进“法律三进”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搭台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把脉问诊”,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商会在预防和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是深入实施创业促进就业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实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
九是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工作。组织全区规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兼顾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严格按照客观公正、按时、按质、按量的要求完成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工作。年底前完成。
十是建强工商联(商会)组织。开展商会改革发展调研,认真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合力抓好“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改进对商会的联系和服务、精心组织抓好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商会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凝聚力。
(江川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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